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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光合荧光测定系统等设备采购招标公告
光合荧光测定系统等设备采购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2年07月12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1371-2241GDGH1130
项目名称:光合荧光测定系统等设备采购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1,474,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光合荧光测定系统):
合同包预算金额:580,000.00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最高限价(元)
1-1 其他专用仪器仪表 光合荧光测定系统 1(台) 详见采购文件 580,000.00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120天内交付使用
合同包2(开放式叶绿素荧光成像系统等设备):
合同包预算金额:894,000.00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最高限价(元)
2-1 其他专用仪器仪表 全自动连续流动分析仪 1(台) 详见采购文件 478,000.00 -
2-2 其他专用仪器仪表 开放式叶绿素荧光成像系统 1(台) 详见采购文件 416,000.00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120天内交付使用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包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包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0年或2021年财务状况报告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投标(响应)文件格式填报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包1)参照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包2)参照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光合荧光测定系统)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2)本项目所属行业:工业。
合同包2(开放式叶绿素荧光成像系统等设备)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2)本项目所属行业:工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光合荧光测定系统)特定资格要求如下: